《各種結婚、婚禮流程習俗 一次看完!》
開心, 2017年07月14日, Friday, 晴, 評論:1篇, 評分:5分, 觀看:127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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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各種結婚、婚禮流程習俗 一次看完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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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習俗婚禮流程
談到台灣人結婚的習俗以及婚禮流程啊,不但會有南北地區上不同的文化
不同宗教信仰之間也會因宗教規定上的不同,在結婚及婚禮上產生蠻大的差異
別說小編沒結過婚在亂講,光是蒐集資訊就夠累人的了
以下就 傳統婚禮 / 教堂婚禮 / 佛化婚禮 / 公證婚禮 / 聯合婚禮 分別整理介紹:

傳統婚禮習俗
親迎
- 結婚當日,男方將轎斗圓、豬腿、雞魚等應備辦物品,用紅木盒裝盛上車。
- 接嫁人員(含新郎在內)取偶數為佳。(ex: 6、10 、12人)
- 禮車二、六或十二部(視女方陪嫁人數而定),每部車人數均為偶數。
婚禮禮車
- 禮車在前擋風玻璃右上方貼上喜字,車外門把繫上同色系彩帶以資識別。
- 新娘禮車外加二條大紅帶及車彩或將鮮花置於引擎蓋上。
- 出發前編整車隊,第一部為前導車,坐前座者負責帶路及沿途燃放鞭炮。
- 新娘禮車不可編在第四部(通常在第二部),媒人坐前座,新郎及花童坐後座。
- 新郎於檢視物品、車輛、人員無誤後進房著裝,並將胸花及名條別於左胸前。
- 接嫁人員將紅色喜花及名條男左女右別於胸前。
- 男方主婚人或長輩陪同新郎撚香祭祖,告知即將出門迎親並保佑平安順利。
- 新郎分發紅包給接嫁人員。
- 新郎應持捧花上車,準備就緒後擇吉時出發,前導車燃排炮,門前燃鞭炮,車隊依序出發。
※出發前應召集各車司機詳細告知:時間、流程、行經路線(可事先繪製路線圖)、集結點、連絡電話、女方地址、電話。
※車隊可準備無線電或手機方便聯絡,盡可能不超車、不插隊、以保持車隊完整。
※依古禮前導車應於路口、橋頭燃炮以驅凶避邪,今配合環保可簡略。
- 前導車於接近女方家門附近,即應燃炮告知即將抵達消息,待女方燃炮表示歡迎後緩駛進入。
- 女方由一位男親友(晚輩)為新郎開車門,新郎給該人一個紅包後持捧花下車。
- 新郎由媒人陪同一起進門,接嫁人員將車上物品搬下車交給女方親友。
- 女方長輩將接嫁人員引進客廳入座。
- 女方親友將禮服交給新娘著裝打扮,並將胸花及名條別於右胸前或腰間。
- 媒人偕同女方主婚人清點禮品、紅包並討論婚禮進程。
- 女方陪嫁人員應將粉紅色喜花及名條男左女右別於胸前。
- 女方親友將祭祀物品擺於神案前準備祭祖。
- 女方請男方吃湯圓(不可吃完)及雞蛋茶(只可喝茶)。
- 新娘打扮完畢,先行吃姊妹桌後由媒人及福婆(好命長輩)扶出廳堂。
- 新郎新娘並立面向仙佛祖先神案(男右女左),由新娘母舅點燭及點香,向仙佛、祖先各行上香禮。
- 新郎新娘左右轉成面對面,新郎將捧花交給新娘後相互行三鞠躬禮。(若未行跪拜禮,則此時新郎應將新娘的頭紗蓋下)
- 女方主婚人坐於廳前,新郎新娘跪於面前,由女方主婚人面誡兩人要恩愛相處,新郎新娘齊口向女方主婚人祝曰:「身體健康、長命百歲」後行三叩禮,女方主婚人將新娘頭紗蓋下,給新郎新娘各一個紅包並將兩人扶起。
- 吉時到,新娘由新郎、福婆攙扶(男左女右),一起走出大廳(不可踩到門檻),媒人在門外,手拿八卦米篩(或黑色雨傘),遮於新郎新娘頭上。
- 新娘先上車,新郎由另一車門上車。(男左女右)
- 男方接嫁人員將女方準備之青竹及甘蔗,繫於禮車車頂,並於根部掛豬肉一片及一個紅包。
- 女方將陪嫁物品及回禮交給男方裝載上車。
- 男方安排女方陪嫁人員上車。(每部車均需坐人,以偶數為佳)
- 前導車燃炮出發,女方亦應鳴炮以示吉避邪; 禮車開動之同時:
※新娘從車窗丟出一把扇子(扇尾繫一紅包及手帕)給弟妹撿,俗稱放性地(放下性子),或意謂留扇(善)給娘家及感情不散之意,新娘亦不可回頭看。
※女方主婚人用嘴含酒噴向車後,或用臉盆(碗)裝水(或米)潑向車後,表示覆水難收,叫新娘不要有回頭(後悔)的念頭,或不會被休妻回家。
※有些習俗出發與回程,不同方向或不同路,亦即不願走回頭路。
- 新郎本應完成婚禮後,於開席前,專車親駕至女方家送十二版帖,邀請女方主婚人赴宴,有時路遠或時間緊迫,故於車行一段後,新郎和媒人一同下車,回女方家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,並另外安排車輛載送。
- 車隊將抵男方家時,前導車應燃炮告知;男方燃長炮表示歡迎,車隊循序駛進。
- 男方由一男童,雙手捧紅漆喜盤,內放兩個大蜜柑(橘),用紅紙圈起,來到新娘禮車前,開車門恭請新娘下車,俗稱拜轎,新娘應用手撫摸蜜柑,並將蜜柑位置對調,然後放一個紅包壓在蜜柑下,男童退。
- 新郎及媒人先下車,媒人準備八卦米篩(或黑雨傘)及鉛粉,新郎來到新娘門前。
- 男方請一福婆,和新郎一同扶新娘下車,媒人手拿米篩,遮在新郎新娘兩人頭頂,一起進入大門。
- 來到大門前,媒人放下米篩,先進門,邊撒鉛粉邊唸:「人未到,緣先到,入大廳,得人緣」,大廳門檻前需置火盆(烘爐,內燃木炭)及瓦片,當火勢正旺時,新娘右腳跨過火爐再踩破瓦片,俗稱過火與破煞。
- 男方請女方陪嫁人員進門入座。
- 男方將青竹及甘蔗卸下,懸於大門框上,掛於青竹上的豬肉交給男方,紅包由卸下之人取走。
- 新郎新娘進入大廳後,由男方主婚人陪同祭拜仙佛祖先,面對仙佛祖先神案,男左女右並排而立,先拜仙佛再拜祖先,男方主婚人應面告仙祖,家中某人今日成親,祈求列仙祖保佑五世其昌、家和事興。
- 拜堂完畢後,新郎雙手將新娘頭紗往上掀開,新郎新娘相互交拜一鞠躬。(若未行奉茶禮則新郎新娘直接進入洞房)
- 男方主婚人端坐於廳堂前,新郎新娘並立面向男方主婚人一鞠躬,新娘雙手捧茶杯,一一向男方主婚人敬茶並稱呼,男方主婚人喝完茶後,各給新郎新娘一個紅包。
- 洞房內預擺兩張椅子,上面舖一件新郎的黑色長褲,褲子下放銅幣或紙幣,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後並肩而坐,象徵夫妻一體、榮辱與共、有財有庫。
- 伴娘進入新娘房,新郎分發紅包給伴娘。
- 新娘的兄弟將新娘燈(舅子燈)提進洞房置於床上,並唸:「舅子進燈、新人出丁」,俗稱舅子進燈。
- 挑子孫桶之人(必需是富、貴、才、子、壽,五福具全之人)將子孫桶提進新房,並將桶內紅包取走。
- 媒人或男方女長輩,盛一碗豬心進新房,餵新郎新娘吃,俗稱「吃豬心,才會同心」,新娘給該人一個紅包。
- 媒人或男方女長輩,盛一碗湯圓進新房,餵新郎新娘吃,俗稱「吃圓仔湯」,象徵甜蜜圓滿,新娘給該人一個紅包。
- 男方晚輩會進房敬甜茶或喜糖,並稱呼新娘,新娘應一一回應,並準備紅包或手帕贈之。
- 男方請一位生肖屬龍之男童,在新房床上翻滾,媒人在旁唸吉祥語:「翻落舖,生查埔,翻過來,生秀才,翻過去,生進士」,俗稱翻舖。
※ 若未請人翻舖,則新郎脫鞋在床上走跳一圈。
※女方陪嫁人員可進新房與新郎新娘合照。
※任何人均不可坐在床上。
- 男方請女方陪嫁人員吃湯圓,休息片刻後可安排家族合照及全體合照紀念,若有閒暇亦可安排至戶外拍外景。
- 男方準備宴客及觀禮事宜。(新郎於開席前親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並邀請赴宴,由新郎接送或自行前往)

食新娘茶
- 台灣南部習俗,結婚當天宴請至親好友之後,至親好友及賓客為了親睹新娘的風采,因而有要求新娘捧甜茶請長輩親戚的舉動。
- 以長輩至親為先再輪平輩朋友,座位也按輩份安排;通常由媒人陪隨新娘奉茶,賓客接受奉茶時應口唸「四句」吉祥語,俗稱「四句聯」。
- 食新娘茶之程序:
※ 新娘手端甜茶,媒人口唸「新娘出大廳、錢銀滿大廳」,進入廳堂,按輩份、座位大小,依序奉上,然後轉回新房。
※ 端冬瓜糖、蜜餞或糖果奉敬。
※ 敬香煙或檳榔。
※ 拿打火機點香煙。
※收回茶杯,親友贈送紅包。
※ 新娘贈送禮物給每位參加食茶的親友,如手帕、香皂....等,以示禮尚往來。

探房
- 新娘出嫁第三天,照例由新娘的兄弟(最多二人)帶著餅及紅花探訪新人婚後情形,新郎給其紅包,俗稱「探房」。
- 紅花應交給新娘,與出嫁時插的頭花交換插在頭上,表示會「開花結果」「會生子」。
- 現代禮俗多在結婚當天;新人進洞房後進行探房。

歸寧
- 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門,稱為「歸寧」「三朝回門」「頭轉客」,含有「成家不忘娘」之意。而新女婿去拜見岳父母,則有向他們表示「感恩戴德」之意,藉以增厚姻親之誼。
- 通常由新娘的弟妹到新郎家,請新郎新娘相偕回娘家。大多上午接受邀請,中午聚餐,日落前回家為宜。(新婚未滿四個月忌在外過夜,所以歸寧宴畢,新郎新娘即相偕齊返男家)
- 北部習俗,女方於訂婚日宴客;南部習俗,女方於歸寧日宴客。
- 歸寧時,新郎要帶禮品,如橘子、蘋果(甜蜜)、香蕉(招呼)、椪餅或椪柑(象徵新娘肚皮會漲、懷孕)、酒等禮品(均取偶數),贈予岳家。
- 女方應準備回禮:米香、糯米糕、桃餅、六件蜜餞、兩枝有根葉的甘蔗(祝福新人甜甜蜜蜜、透頭透尾)、種子雞一或二對(約二、三個月大的公雞、母雞各一隻,準備新娘生產時進補用)、橘子、香蕉,供新人帶回男方。(現代習俗改將上列物品在結婚日隨禮車帶回男方)
- 新婚後第三天回娘家,稱「頭轉客」;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,稱「二轉客」;滿月回娘家,稱「三轉客」;滿四個月也有再回娘家的習俗。回娘家時,新人均需 攜禮品致贈女方,而女方亦需備禮品回贈。新人帶水果,女方回贈禮品:「滿月」備紅圓(偶數)、米糕等,「四個月」備紅色麵桃(偶數)及其他糕類等。

婚嫁禁忌
-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觀禮,因虎會傷人,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。
- 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,忌照人,因此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,滿四個月始可拆卸。
-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。
-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物,以免相犯沖。


一般婚禮程序
01-結婚典禮開始(奏樂同時鳴炮)
02-男女來賓入席(就位)
03-主婚人入席
04-介紹人入席
05-證婚人入席
06-男女儐相引新郎、新娘入席(奏樂)
07-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
08-新郎、新娘行結婚禮相對立三鞠躬
09-新郎、新娘交換飾物(由儐相遞與證婚人轉交換之)
10-新郎用印
11-新娘用印
12-介紹人用印
13-主婚人用印
14-證婚人用印
15-奏樂
16-證婚人致訓詞
17-介紹人致訓詞
18-來賓致賀詞
19-主婚人致謝詞
20-新郎、新娘致謝詞
21-新郎、新娘謝證婚人一鞠躬
22-證婚人退
23-新郎、新娘謝介紹人一鞠躬
24-介紹人退
25-新郎、新娘謝主婚人一鞠躬
26-主婚人退
27-新郎、新娘謝來賓一鞠躬
28-男女儐相引新郎、新娘入洞房
29-禮成(奏樂同時鳴炮)

教堂婚禮程序
01-序樂…………新郎入席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司琴
02-結婚進行曲…新娘入席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會眾起立
03-唱詩…………愛的真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會眾
04-禱告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神父、牧師
05-獻詩…………婚禮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詩班
06-獻詩…………一首情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詩班
07-婚姻頌詞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伉儷
08-獻詩…………每當我想起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詩班
09-勉勵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神父、牧師
10-證婚…誓約、交換信物、用印、宣告、揭紗…神父、牧師
11-獻詩…………詩篇二十三篇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團契
12-獻詩…………快樂的婚禮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團契
13-祝禱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神父、牧師
14-答謝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新郎、新娘
15-唱詩…………願主賜福看顧你…………………詩班、會眾
16-禮成…………殿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司琴


佛化婚禮程序
01-○○○先生、○○○小姐佛化婚禮
02-婚禮開始
03-奏樂
04-介紹人禮佛入席
05-主婚人禮佛入席
06-證婚人禮佛入席(擊鼓)
07-新郎新娘禮佛入席(結婚進行曲)
08-請起立
09-唱香讚(請合掌)
10-請坐下
11-證婚人為新郎新娘宣誓
12-新郎新娘行結婚禮(請對面站)(揭面紗)(行三鞠躬)(請復位)
13-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
14-新郎新娘用印
15-主婚人用印
16-介紹人用印
17-證婚人用印
18-證婚人為新郎新娘交換禮物
19-新郎新娘向主婚人行敘見禮(向男方主婚人一鞠躬)(向女方主婚人一鞠躬)
20-新郎新娘向親屬行敘見禮(向後轉行禮)
21-恭請 ○○大師開示
22-介紹人致詞
23-來賓致詞
24-主婚人致謝詞
25-新郎新娘向證婚人禮謝(一鞠躬)

公証婚禮程序
01-公證結婚典禮開始。
02-奏樂。
03-來賓及親屬就位。
04-主婚人就位。(結婚人未成年者,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到場主婚)
05-證人就位。
06-公證人就位。
07-新郎、新娘就位。(有男女儐相時,由男女儐相陪同就位)
08-公證人詢問新郎、新娘之真意。公證人問:請問○○○先生你願在本公證人前與○○○女士結為夫妻嗎。公證人問:請問○○○女士妳願在本公證人前與○○○先生結為夫妻嗎。(新郎、新娘應答:願意)
09-新郎、新娘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(應當場簽名、蓋章)
10-主婚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(應當場簽名、蓋章)
11-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(應當場簽名、蓋章)
12-新郎、新娘行結婚禮。(新郎、新娘轉身相向行三鞠躬禮,鞠躬、再鞠躬、三鞠躬)
13-公證人宣讀結婚公證書。
14-公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
15-公證人致詞
16-公證人交付結婚公證書與新郎、新娘。
17-新郎、新娘謝公證人一鞠躬。公證人退。
18-新郎、新娘謝證人一鞠躬。證人退。
19-新郎、新娘謝主婚人一鞠躬。主婚人退。
20-新郎、新娘謝來賓一鞠躬。
21-禮成。

公證結婚手續說明
- 結婚日期由結婚人自定,舉行儀式時間就下列時間擇定:
※星期一至星期五:每天上午十時、十一時及下午三時。
※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國定假日:上午十時及十一時。請至少提前兩三天於上班時間向公證處登記。

- 請向服務台購買下列用紙:(1)公證請求書一份二元 (2)結婚公證書四份二十元 (3)結婚證書英文譯本二份十八元,不需者免購 (4)證書封套一個十元。
- 中文結婚證書及英文譯本,均由公證處打字,請求人無須自行書寫。
- 將公證請求書填好後(服務台有樣本及填寫說明供參看)交服務台登記。
- 登記時請攜帶:(1)結婚人雙方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(2)證人二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;未成年人結婚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- 結婚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,請帶護照或僑居地身分證件及未婚身分證明書。(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三國婦女表單身證明,須先經我國外交部驗證)
- 我國軍人聲請結婚,請提出主管批准之婚姻報告表單原本,以憑核對,並請準備複印本一份,交公證處存查。
- 應繳費用:公證費九十元,抄錄費五十四元,需英文證書者,另繳翻譯費五十四元。
- 聲請登記得由一人攜帶前開證件、印章及費用前來辦理。結婚當天,結婚人、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親自到場,提前半小時報到舉行儀式。
- 參加婚禮人員應服裝整齊,新郎新娘穿不穿禮服,一律歡迎。(結婚之證人須年滿二十三歲,並能簽自己名字皆可)
- 結婚儀式在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,禮畢交付結婚公證書正本二份及繕本一份,供申報戶籍婚姻登記用。
- 詳細請洽全省各地方法院公證處。

聯合婚禮(集團結婚)程序
01-公證結婚典禮開始。
02-奏樂。
03-來賓及親屬就位。
04-主婚人就位。(結婚人未成年者,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到場主婚)
05-證人就位。
06-公證人就位。
07-新郎、新娘就位。(由司儀點呼姓名依序排列)
08-公證人詢問新郎、新娘之真意。公證人問:請問○○○先生你願在本公證人前與○○○女士結為夫妻嗎。公證人問:請問○○○女士妳願在本公證人前與○○○先生結為夫妻嗎。(新郎、新娘應答:願意)
09-新郎、新娘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(應當場簽名、蓋章)
10-主婚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(應當場簽名、蓋章)
11-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(應當場簽名、蓋章)
12-新郎、新娘行結婚禮。(新郎、新娘轉身相向行三鞠躬禮,鞠躬、再鞠躬、三鞠躬)
13-公證人宣讀結婚公證書。
14-公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、蓋章。
15-公證人致詞。
16-公證人交付結婚公證書與新郎、新娘。
17-新郎、新娘謝公證人一鞠躬。公證人退。
18-新郎、新娘謝證人一鞠躬。證人退。
19-新郎、新娘謝主婚人一鞠躬。主婚人退。
20-新郎、新娘謝來賓一鞠躬。
21-禮成。

聯合婚禮說明
各社團及各縣市政府,每年在元旦、兒童節、雙十節,常舉行聯合婚禮(集團結婚),敦請地方首長或名流證婚,儀式隆重,費用節省,乃進步之社會習俗。其辦法如下:
01-參加者應先向主辦單位索取申請書,依照規定格式,用墨筆正楷逐項填寫,須詳晰清楚。
02-男女結婚人須各備照片,四寸全身二張,二寸半身三張,於申請時呈繳。
03-申請書須由申請人及家長或監護人暨主婚人、介紹人署名蓋章。
04-申請人對主辦機關之調查應忠實報告。
05-申請人接到認可通知後,即須到會繳納參加費,領取登記證。
06-凡登記參加者,應於舉行婚禮之前一星期,由男女兩方主婚人及介紹人等在結婚證書上蓋章。
07-結婚時男女新人須用規定色樣之禮服及頭紗,該項禮服向主辦機關接洽代辦。
08-結婚時新娘手捧之鮮花,由主辦機關代備,以昭一律,該價由參加人照繳。
09-結婚人應於婚前一小時到達,如逾期不到,不得參加。
10-行禮時除結婚人及雙方主婚人共四人外,均須憑觀禮券入禮堂。
11-婚禮完成後,通常由主辦機關舉行茶會招待新人及其親友。新人是否另行在其他場所設席宴客,可視經濟情況而定。

戶籍結婚申報
- 結婚後十五日內,當事人之一,需向戶政事務所申報戶籍婚姻登記,逾期則要罰款。

- 攜帶證件:
※結婚證書二份。注意證書上結婚日期、結婚場所、男方主婚人、女方主婚人、證婚人(二人)、結婚人(新郎、新娘)之簽名蓋章處是否已填寫蓋章
※夫妻兩人之印章、身份證、相片。(換發新身分證用)
※ 戶口名簿。


其實結婚習俗百百種,小編建議只要雙方家族都協商好,大致來說就沒有什麼問題瞜 ^__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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