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結婚的男士們看一下,幸福婚姻
開心, 2016年11月05日, Saturday, 晴, 評論:0篇, 評分:0分, 觀看:483次
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”我們若要按神為婚姻家庭所設計的藍圖來構建美滿幸福的家庭,就一定要明白這一句話,因為這是幸福婚姻最基本的要求。在神所定的婚姻藍圖中,丈夫和妻子都要“離開”父母,父母也要對兒女放手。“離開父母”是幸福婚姻的第一個要求,也是我們中國人(尤其是現在獨生子女家庭)最難學的功課。
離開父母”的真義

“離開”原文語氣很強烈,包含“不回頭”的意思。就是要求丈夫離開父母,重建新的領導地位,與妻子聯合;妻子也要離開對父母的依賴,以丈夫為頭,與丈夫聯合。因你已經成家立室,應該過自立的生活。我們中國人常稱“結婚”為“成家”,即兒女結婚了,他們有了自己的新家。作為父母,子女結婚以後,不可再隨意幹預他們的家庭生活。兒子娶妻了,父母當幫助他,使他起來為家庭重大事情作決定,有問題則與妻子商量,讓他的妻子成為他主要的照顧對象和幫手,而不是讓他來依靠你。女兒出嫁了,父母要鼓勵女兒依靠丈夫,使她從丈夫得到指引、幫助、陪伴和愛,而不是依賴父母。

離開,是讓已婚的兒女在心理上、感情上、生活上、習慣上、經濟上、認識上不再依賴父母,不再讓父母替他們作人生中的決定,必須要獨立地在神的面前直接向神負責。結婚意味著從原生家庭中獨立出來,這個獨立,是感情上、心理上、情緒上、生活上、習慣上、經濟上的獨立。有多少父母不願放下兒女,沒有給他們獨立的空間,兒女雖然長大了,仍不願放手……還有些人雖然和已婚的兒女不住在一起,卻有意無意地不幫助他們獨立,遠隔千裏還是牢牢地遙控。有的人在女兒出嫁時常說:“你若遇到困難,爸媽幫助你;若受委屈,爸媽為你主持公義;若在婆家受欺負,你就回家。”父母不願在兒女生活中退位,相反,用各樣的方法堅立自己在兒女心目中、生活中的地位,叫兒女無法離開他們。其實,父母無形中成為兒女家庭中的第三者,破壞兒女幸福美滿的婚姻。

親子之愛與夫妻之愛

“離開父母”是與配偶聯合的重要前提,對父母在感情上有過多的依戀和依賴,常常會引起家庭紛爭,釀成家庭悲劇。
婚後在人際關系之中,你要以自己和配偶的關系為首,除了神之外,你的伴侶永遠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。你再不能因為父母不喜歡你配偶的某些表現而試著要改變你的配偶。你不可與父母討論配偶的過失,也不可向父母請教如何改變配偶的壞習慣。中國人常會講:“媽媽是不能換的,但老婆是可以換的。”有的人認為把媳婦擺在父母之上是大逆不道,養你這麼多年,翅膀硬了就不要爹娘了,“娶了媳婦忘了娘”。這是混淆了對父母的愛和對配偶的愛,其實親子之愛和夫妻之愛不是相爭的愛,而是相續的愛。孩子長大成人、獨立成家了,與妻子(丈夫)聯合,組成新的家庭,他們就當從配偶身上得到令他們滿足的愛,而父母遲早要離開孩子。

作丈夫的如果讓配偶覺得你愛父母超過愛她,那她很難與你一同孝順你父母,若你讓她感到她在你生命中最重要,她會愛你所愛,心甘情願地去孝順你父母,且超過你所求所想的。作父母的若抓住孩子不放,既破壞了兒女的幸福,又使自己得不到兒媳或女婿的孝順。
http://jgospel.net/spiritual-living/spiritual-voice/離開父母與幸福婚姻.c97871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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