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男女滿10項條件才能做夫妻】
感歎, 2014年08月28日, Thursday, 雪, 評論:0篇, 評分:0分, 觀看:656次
【男女滿10項條件才能做夫妻】

現如今,婚姻的可靠度似乎越來越低,離婚率高居不下。

當一個男人遇上一個女人,從相識相知到相戀相愛,最後結為夫妻,
這其中當然會有偶然的因素,但更有必然的因素,所謂“有緣千里來相會,無緣對面手難牽”。
男人女人相識相戀更多地是一種偶然,而能否走入婚姻結為夫妻則更多地靠必然的內在因素。
大千世界茫茫人海,相愛的人很多,但並非所有的人最終都能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。
有的人只適合戀愛並不適合結婚,因為適合做夫妻得滿足一些基本的要件,
否則即使勉強結為夫妻也將難有幸福的生活。

一、兩個人首先得是談得來的朋友。

作為夫妻,最基本的應是朋友而應是好友或知已,除非你們只是純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夫妻。
否則連朋友關係都達不到怎麼做夫妻,即使勉強做了夫妻也將無法持久。

二、至少有大致相同的人生價值觀。

物以類聚,朋友間都應人生觀和價值上有基本一致的認知,能彼此默認對方的人生價值觀,朋友是如此。
夫妻要長期生活在一起,當然更得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。
三、彼此要能做到充分瞭解信任。
瞭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,而做夫妻,瞭解當然是最基本的認知。
對對方不瞭解,對方的家庭背景、受教育情況、性格脾氣、個性特質、生活習慣等等,
這些都應該充分瞭解或要有基本的共識。瞭解當然還不夠,在瞭解後,
若你能接納你所瞭解的這些事物,你得充分信任對方,沒有信任就沒交往,夫妻也是如此。

四、有矛盾衝突時兩人很容易溝通。

人與人之間當然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,夫妻當然也一樣,而且天天在一起發生摩擦衝突的可能性還更大。
有矛盾不可怕,可怕的是彼此無法溝通而讓矛盾發展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,
所以做夫妻一個重要且基本的要件就是:遇事,彼此很容易就能溝通。

五、彼此有基本的犧牲”吃虧”精神。

夫妻之間是一種權利和義務的結合,但得到的人事物和你付出的所有並不會總成比例,更不可能完全對等。
夫妻一方總是會付出多些,而另一方會少些,作為夫妻當然不能斤斤計較,要有奉獻犧牲精神。
婚姻中沒有誰欠誰的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,甘於犧牲付出也是做夫妻基本的要件之一。

六、能做到對彼此的寬容大度。

人都會犯錯、人都有缺點,夫妻之間由於是近距離的接觸,更能發現錯誤和缺點,
因此作為夫妻更應有一顆寬容大度的心,能正確和理性地看待對方身上的缺點和所犯的錯誤,
既不吹毛求疵也不無原則地縱容。寬容小的和無關緊的缺點和錯誤,幫助對方改正大錯誤和缺點,
夫妻要一起共同學習、一起有所成長。

七、志趣情趣要能基本相投。

人各有志,但作為夫妻的雙方,則應在志趣方面保持基本的一致,
在興趣、志趣、情趣方面能大致相同的看法觀點,唯如此才能步調一致而不會越走越遠甚至離心離德。
志趣基本相投才能在一起長期生活,貌合神離的夫妻不可能幸福。

八、能經受考驗,彼此支持。

婚姻不同於戀愛重要的一點是:婚姻得面對更多的現實生活壓力和問題,
婚姻也更煩瑣甚至乏味,因遇到困難和難題也多很多。
無論是妻子與丈夫,無論是生活中或工作中,
都會遇到不可預期的一些難題這並不可怕,關鍵是要能得到對方的堅定支持。
若一遇到問題就退縮,這連朋友都不如,往後婚姻生活將如何持續。

九、能接受彼此的家庭親人。

很多年輕戀人往往容易忽視這點,認為婚姻是兩人的私事,可以不考慮其他,這當然是一種天真浪漫主義。
婚姻是兩個年輕人的事也是雙方父母和兩個家庭的事,
夫妻除了彼此相愛,還必須要能接納對方的家庭,假若你根本無法忍受對方父母家庭的一些作為,
而他們也無法做到毫不過問你們的事,那麼你今後的婚姻生活將會後患無窮。

十、有基本的物質經濟做基礎。

適合談戀愛並不等於適合結為夫妻,婚姻除了浪漫更多是柴米油鹽醋的現實生活,沒有一定的物質經濟作基礎,
婚姻生活不可能持續維持,所以兩個過於具藝術家氣質的人可能不適合做夫妻,
因為他們極可能都沉於浪漫的藝術生活而不知如何生活和賺錢養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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